各县市区教育局、驻衡大中专院校、有关单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市拟组织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各类教师资格的所有非师范类在校大中专学生及已毕业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10年1月4日至2月25日。
三、报名地点:①衡阳师范学院学员由华泰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前培训点组织。地点:环城南路48号三楼,环城南路派出所隔壁。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533898、8416888、13907344198.
②其他学员主要由衡阳广播电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地点:衡阳市向农路54号,牛角巷内。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127190、13875783198。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在校大中专学生凭学生证或学校证明即可)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4张办理培训报考手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组考,省教育厅统一命题、评卷和发证。考试时间省教育厅统一确定在3月中旬,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两科成绩均合格,由省教育厅颁发双科合格证书,单科合格,由省教育厅颁发单科合格证书。去年参加全省统考,已获单科合格证者,只需报考另一单科即可。衡阳市教育局咨询电话:8811329。